1. 專利
依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釋義,專利制度建立為鼓勵企業與民間,透過不斷的技術研發創新,可以使人類的生活更便利、更幸福,故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提出專利申請後,當其創作經審查,且在符合專利法的規定下,將其技術公開,並給予專利權,享有在一定期間內的權益保護,就是專利制度建立的目的,因此,專利所有權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販賣、為販賣的要約、使用或進口的權利。
對企業而言,專利申請與佈局是形塑進入門檻與保護研發產出、核心技術…等智慧財產權,進而形塑中長期競爭力的重要一環。110年度運作情形,已提110年12月28日董事會報告。
1-1 專利申請流程圖
本公司專利申請流程表,如下圖1所示:
1-2 專利申請
1.於概念發起階段即通過產品開發委員會(產品開發委員會組成人員:總經理、副總、業務代表、行銷部),提出與相關單位討論,具備申請專利的利基與條件,會議討論決議後,方洽詢專利事務所,避免專利濫請。概念發起階段,如為協同開發品項,務必確認專利權歸屬,並於討論與概念、資訊提供前確保與協同開發單位簽立資訊保密NDA文件,以維公司權益。
2.確定申請專利後,與專利事務所洽詢討論;洽詢單位由產品中心與合作專利事務所專利師,如為結構專利則加入結構工程師一同討論,是否具備專利申請條件、行專利檢索以及專利申請布局(新型/發明專利可行性)評估。
3.確立專利申請可行性後,由專利事務所報價並呈請核示執行。
4.專利申請執行,於專利事務所撰稿後,由產品中心進行審閱、校稿,其專利範圍是否與產品開發委員會決議之預保護項目與產品具專利特徵相符,以及後續保護市場範圍等,確認後回覆專利事務所定稿。
5.發出申請,如遇申請駁回,則與專利事務所進行文件申辯。
6.通過並領證後,依據專利1-2專利維護辦法進行維護作業。
1-3 專利維護
1.專利證書領證後,証書正本書面由產品中心列管,依據文件管制作業控管取閱權限,併專利申請定稿文件(專利事務所提供)納入檔案櫃中上鎖保密。
2.專利維護,委由專利事務所代行,專利年費之延展與申請。相關專利如遇時效性、或不具備專利保護事由與必要,則於專利展延期限將屆,召開產品委員會討論決議是否專利案展延並繳納年費。
3.落實與強化產品中心同仁於產品開發時,對於專利的認識與認知,定期每年由配合專利事務所派員至公司教育訓練,講授專利要素與專利相關知識。
執行情形
目前取得成果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底,申請通過專利件數8件,其中包含發明專利1件、新型專利7件,專利申請市場布局以台灣、大陸地區為主。